1.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工作职责,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职业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决定,对本科室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为全院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2.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客观要求,编制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不断创新产教学研工合作的体制和机制,研究分析学院与企业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制定校企合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参与全面考察并研究、确定与学校合作的企业以及合作的方式及步骤,加强对相关工作的宣传;起草和修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细则;对学院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完善。
4.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有关校企合作的政策和优惠措施,了解适宜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企业名单,加强学校与企业在实习实训、人才培养、职业培训、科研创新、技术服务、招生就业等多方面的交流合作,丰富校企合作形式,拓宽校企合作深度、广度。
5.统一协调和管理校企合作工作。拟定学院年度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6.编制学院校企合作管理方法,指导并协调校企合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学科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工作,审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并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审批,审批需按照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进行。起草和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或合同;主持校企合作签约仪式,统一制作、颁发、管理校企合作基地牌匾。
7.收集社会信息,引导教师、学生有效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多渠道、多形式服务社会。引导专业教师与企业共同开发应用技术,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洽谈会、展览会,将我校科技成果推向社会。加快引进合作企业相关资源,组织、协助学院引进企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8.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讨、协调解决校企合作的重要问题等,督促、考核校企合作相关部门工作的实施过程和业绩,奖励校企合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9.注重学校“双师”队伍建设,组织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聘请企业人员来校做兼职教师;与企业联合组织技能大赛等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10.校企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共享人才需求信息,做好我校学生的顶岗实习和就业安置工作。
11.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人才评估标准建立健全有关校企合作项目的档案。
12.校企合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3.负责校友会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