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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生成绩管理,加强学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江南官方网站(中国)《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此前已收到各个班级学生提交的重修申请。根据工作安排,将于2024年4月16日至本学期期末前开展重修学习,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安排如下:
一、重修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本学期期末。
二、重修形式及要求
(一)跟班重修
1、适用于学生成绩不合格人数较少的课程;学生需跟随有相应课程的班级进行重修。
2、跟班重修上课时间若与正常上课时间有冲突,可申请重修课程间断性听课。重修课程所缺课时,应在重修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自学,并提交与课程内容相关的自修笔记和作业。
3、跟班重修教师应做好考勤记录,要求重修学生与本班学生参与同样的作业和考试。
4、本学期跟班重修安排详见附件一。
(二)网络重修
1、适用于学生在重修期限内,外出实习或者已经毕业,但未通过的课程。
2、凡适合网络重修的课程,重修开始前由安排的课程负责老师建立相应的课程重修群,并将群二维码或群号发送至对应的班级群,辅导员老师辅助配合完成重修申请学生的加群工作。
3、网上重修课程课程负责教师应安排重修学生的课程进程、习题练习和答疑时间,安排答疑时间每门课程不少于4次,重修学生应定期向任课教师提交自修笔记和作业。
4、任课教师要制定相应的重修学习通知,包括学习起止时间、考核方法、学习平台、学习方法、平时作业等,并一定要通知到学生。
5、教师应当保存好所有的过程材料,包括签到表、通知截图、作业考试记录等佐证材料。
6、本学期网络重修安排详见附件二。
(三)“信息技术”课程重修
1、信息技术课程重修由学生注册、登录进入智慧职教mooc在线学习信息技术课程,学习网址为https://mooc.icve.com.cn/cms/courseDetails/index.htm?classId=a5420b846b08d43151252b4ece979976,课程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9日。结束后申请证书,具体使用教程由辅导员老师通知到重修学生。
2、信息技术学习完毕申请证书后将证书纸质件(在纸质件上注明班级、姓名、学号)交至教学科办公室登录成绩。
三、重修考核、成绩的记载及录入时间
(一)跟班重修需要跟着重修班级进行期末考试;网上重修完成教师规定任务后,由教师通知自行进行配套考试即可。
(二)学生重修考核合格后,一律百分制按“60分”记,两级制按“合格”记,并标注“重修”字样。
(三)无论何种重修方式,重修考试结束后重修成绩均由教师及时填写《重修成绩登记表》交给教学科老师进行成绩录入。
四、说明
此安排和通知仅限于由经济管理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通识课程和马克思专业学院课程等对应的学院重修学习通知出来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对于重修学习安排有疑问可咨询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科,地址:沙龙校区综合楼二楼教学科办公室。
附件一: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跟班重修学习安排表(专业课)
附件二: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网络重修学习安排表(专业课)
经济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安排(专业课).pdf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