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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南官方网站(中国)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各班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评比并经学院初审,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如后。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两天。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助学金认定工作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部门: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助学金认定工作组(奥训楼507)
联系人:卢文凤
联系电话:023-58800389
经济管理学院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