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学院财产、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保障实训教学等工作的正常运行,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强化教师和学生日常性的安全意识。
2、实训管理教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巡查记录;节假日预先做好安全措施和断水断电工作。
3、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认真听取老师的安排,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定,确保仪器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4、平时注意防火、防盗,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带电设施进行重点检查,防止事故的发生。
5、实训中心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置,发生火灾时积极疏散学生、并视情况主动扑救并报警。
6、实训完毕,各组由实训小组长检查试验台和相关设备完好性报班长或学习委员,及时关闭电源,门、窗等,最后由班长或学习委员检查本实训室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实训管理教师。
二、实训中心管理体制
1、本系实训室资产由学院统一管理,实训教学和保障由系全面管理。
2、实训中心、各专业教研室等负责制定相应实训室的工作日程与日常管理。实训中心负责安排专人管理具体实训室,并对该实训室全面负责。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实训室建设和管理,便于教学和科研,计工作量,但不给予经济补贴(学院如果统一行文计课时除外),年度考核和评优给予优先考虑。
3、实训中心及各专业教研室主要职责是:制订实训工作规划,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实训教学、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实训中心负责所有实训室的财产保管,并建立台帐。各专业教研室负责计划每年的实训器材及耗材的申购计划,实训中心统一负责汇总,经系、学院审批后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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