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了科学合理地管好用好学院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做好学院2015年二级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现特将有关预算编制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渝府办〔2014〕32号文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渝教财〔2014〕64号文件》和院内财务管理制度编制。
二、编制原则
学院二级经费预算编制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编制方法:“定额包干+项目经费”
(一)部门经费定额包干预算。预算指标由学院统一核定,即:各部门基本包干经费=基数5000元+在职在编人数×3000元/年;各教学系日常教学维持经费按生均100元/年计算。教职工人数和学生人数以2014年11月份为准,开支范围按学院原有办法不变。请各部门合理预算,安排好定额包干经费支出。
(二)项目经费预算。凡学院统一支配的运转经费、专项经费及各部门定额包干经费以外所需经费全部纳入项目经费预算管理范畴,实行按项目申报,立项审批下达经费预算。各归口职能部门要做好全院性经费归口立项申报工作,其他各部门有使用该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经费需求的应当向其归口职能部门申报。具体归口项目依部门工作属性确定,各部门应做到相互沟通协商。
四、编制要求
(一)预算编制要紧紧围绕学院党委、行政的决策和部署,结合本部门具体工作职责,科学合理地编制,以确保本部门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预算编制要做到确保教职工工资福利等刚性支出;确保学院教育教学活动和各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确保上级部门有硬性指标规定的项目至少最低经费保障支出。
(三)项目经费预算按工作项目属性立项,项目名称简明扼要,提供充分预算依据和量化指标,项目申报表中内容填列不下的可增加页面或提供必要附件。
(四)本次预算为2015年(即从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经济事项,跨年度项目只对预算年度进行合理测算。
五、编制程序
执行“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即:“一上”为各部门编制预算上报计财处;“一下”为计财处组织专家团队审核各部门预算后下发各部门核对;“二上”为各部门根据计财处下发数调整本部门预算,将修订后本部门预算再次上报计财处;“二下”为计财处在汇总各部门报送的预算基础上形成学院二级经费预算方案,经院办会和党委会审核通过后下发正式预算通知供各部门执行。
六、报送时间和要求
各部门于2015年 11月 25日17:00 前将本部门《部门经费预算汇总表》和《项目经费预算立项申报表》报送到计划财务处,要求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发送至58800219@163.com。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好申报项目答疑准备,在编制过程如有疑难问题可向计财处沟通咨询,联系人:蒋奕勇。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汇总表
2. 2015年项目经费预算立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