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学校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四组举行第六次集中学习,大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生活纪律的重要论述,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的生活纪律的章节内容,专题开展了学习和研讨。党委委员、副校长袁德梽组长主持,第四组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研讨会。
在上午的集中学习中,袁德梽组长联系学习资料内容强调,与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相比,党的生活纪律所规范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私人性和隐秘性,党员干部在生活上的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极易在新媒体条件下被放大,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所以,划定生活纪律红线是非常必要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纪律的重要论述十分丰富,具有极强的针对性。生活纪律不是小节,失节就是大事。面对诱惑,党员干部要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不断加强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不断增强定力,涵养正气。
在下午的专题研讨会上,大家观看了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严正家风》,通过讲述张茂才、严春风、彭定邦等家风败坏的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要建设形成良好家风。小组同志们纷纷表示,“家”是一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精神纽带,家风正,则作风淳。我们不仅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过好思想关、权力关、利益关、作风关,更要把好“家门”,守好“后院”,厚植勤俭节约、乐于奉献的淳朴美德,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招生就业处副处长赵婵娟同志在专题研讨中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她说,遵守生活纪律是每一位党员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通过学习,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生活纪律不仅是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的坚强保障,更是促进党员个人修养提升的重要途径。我们每个党员都要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身边的同事和朋友共同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学习研讨中,大家纷纷表示,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不仅体现在工作和学习中,也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我们党员干部都要牢记,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弘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涵养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时刻防止麻痹、懈怠、松劲等思想偏差,自觉改进作风、抵制歪风、树立新风,当好优良党风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