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学校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四组举行第三次集中学习,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论述,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的组织纪律的章节内容,专题开展了学习和研讨。党委委员、副校长袁德梽组长主持。
上午的集中学习中,袁德梽组长强调“组织纪律是我们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以及党组织与党员个体之间关系的规范。从历史和现实看,加强组织纪律,对于我们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增强全党组织纪律性作了深刻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要明确组织纪律界限,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这些重要论述,为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在下午的专题警示教育会上,大家集中观看了辽宁系列腐败案警示录。辽宁拉票贿选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底线。警示片揭示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全面剖析了利用职务之便,在利益和权力诱惑中丧失自我,最终走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其惨痛教训令人触目惊心、催人警醒,使大家在思想上接受了一次洗礼。党员同志们在思想上受到了震撼和教育,大家纷纷表示要从警示片中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纪法意识、廉政意识,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基建后勤处副处长谭鹏昊同志在专题研讨中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他说,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一论述的精神实质,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准绳,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党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同时,我们还要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在学习研讨中,大家纷纷表示,要通过学习教育慎思知止,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清楚,把违纪违规的后果看透彻,真正形成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树牢廉洁自律的意识,常想立身之本,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以清正廉洁的形象筑牢党的执政根基,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