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学前准备
(一)组织领导
1.严格落实区县政府属地责任、部门属事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校长是本单位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和安排落到实处。
2.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单位间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建立监测督查机制,应急快速反应机制、任务包干包片机制,以及教育、卫生健康部门之间,学校与医疗、疾控机构之间“点对点”协作机制,确保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二)学校的准备
1.制定防控方案。根据《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试行)》《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指南(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具体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开展人员培训和演练,确保各环节措施落实到位。
2.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根据《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试行)》,制定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方案,组建应急医疗保障组,做好应急演练,提前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3.准备防护物资。坚持够用原则,科学测算,购置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药械、测温仪、医用外科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控物资。
4.设置“三室”。合理设置医务室(或校医院)、隔离观察室、临时观察室,根据功能配备一定数量的N95口罩、防护服、体温计、消毒液等必要的防疫设施设备。其中,隔离观察室应远离正常居住的居民社区、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场所,具体要求按《重庆市高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指南(试行)》执行。
5.建立《师生疫情健康档案》。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报告要求,及时记录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信息。收集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学前14天以来的行踪,掌握其健康史、接触史、旅行史和居住史等情况。
6.人员培训。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疫情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7.环境消毒。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随时清除落叶、积水、污水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开窗通风。
(三)教职工的准备
1.自我监测与报告。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如实上报健康状况和行踪,确保开学前身体状况良好。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诊,不得带病返校工作。
2.培训学习。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学习学校制定的各项防控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掌握个人防护和消毒的知识和技能。
3.返校要求。按照学校开学返校的安排,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经学校同意后分批返校,做好开学准备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
(四)学生的准备
1.自我监测与报告。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按照要求如实上报健康状况和行踪,确保开学前身体状况良好。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诊,不得带病返校。
2.学习生活。及时调整心态,做好在线学习,安排好个人生活,学习、掌握个人防护和消毒的知识与技能。
3.返校要求。做好返校前物资准备,根据学校正式确定和公布的返校时间,确定个人返校时间和交通方式,及时向学校报告。在学校确定和公布返校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
二、返校和开学
(一)返校途中的防护
1.准备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有条件的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
2.尽可能选择人员密集度低的交通工具。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除面部识别等必要情况,不随意摘下口罩。
3.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4.乘坐箱式电梯时,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
5.路途时间较长的,途中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二)开学报到
1.分批错时返校,不集中办理师生报到手续。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进入校内。简化学生注册报到流程。
2.在学校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配备足够的体温检测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避免师生在学校门口聚集。所有返校师生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校,洗手、消毒后进入教室。若体温≥37.3℃,做好防护后,到临时观察点休息、复测,必要时按规定及时送诊。
三、开学后疫情防控
(一)学校管理的要求
1.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日报告”与“零报告”,即使当天没有疫情也必须报告。各大专院校应于每日11时前,向市教委上报前1日0-24时高校疫情情况,同时抄报属地区县教育部门。
2.严格校门出入管控。根据需要适当关闭部分校门或调整校门开放时段。具备条件的高校实施封闭式管理。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按规定流程处置,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3.开展健康监测。建立健康监测档案,对包括教师、学生、保洁、保安、食堂工作人员、合作单位派驻人员等所有在校内学习、工作、交流、生活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动态更新疫情健康档案数据。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将师生员工每日的晨(午)检情况、缺勤/缺课病因追踪情况、复工/复课证明查验情况纳入疫情健康档案,随时掌握师生员工最新健康状况。
4. 合理安排课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尽量小班教学或调整上课人数,减少合班上课。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优化排课方案,结合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学生特点和专业需求,合理调整理论课与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调整实习实训计划,调整考试安排。加强对教师信息化水平的培训,进一步探索完善“互联网+教育”模式。
5.重点场所人员限流。学校食堂采取错峰用餐、取餐后分散用餐等方式;餐厅用餐桌椅同向单人单座位,并保持间隔1.5米。学生宿舍床位重新分配,减少人员并拉开距离;图书馆和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实行人员限流。
6.控制聚集性活动和会议。从严控制、审核各类涉及师生聚集性的活动,严格控制活动规模,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避免在封闭空间和人员密集场所组织较大型活动。鼓励通过网络教育课程或线上展示开展交流活动,确需举行现场交流活动的,按规定审批。学生返校后不召开聚集性会议,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会议等方式召开学生会议。活动筹办者或会议组织者负责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参加活动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佩戴口罩。
7.加强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食堂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师生离场后,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并建立消毒记录。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地面消毒,可采用拖拭或喷雾消毒法。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的部位表面消毒,可采用喷洒或擦拭法,也可用消毒湿巾擦拭。校车擦拭消毒,早、晚各一次。以上消毒,在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拖)净。
8.加强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尽量保持各类场所的空气流通,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有记录。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9.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洗干净。也可使用远红外线消毒柜,125℃维持15-30分钟,温度降至40℃以下开箱使用;或使用自动冲洗消毒洗碗机。
10. 加强卫生间消毒。地面及墙面可用含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拖擦,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或擦拭,每日2次;清洁用品使用后可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用后晾干。对使用比较频繁的门把手、冲水按钮等,根据使用情况适当加大消毒频次。
11. 垃圾分类管理和盛装容器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2.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隔离衣)、戴长袖橡胶手套、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消毒完成后立即洗手。
13.加强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服务管理。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为教职员工和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和热线指导平台。
(二)教职工及学生管理的要求
1.自觉遵守学校出入管理制度。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凭有效证件进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校。如无特殊情况,家长不得进入学校。
2.做好健康监测。在校期间,自觉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并按规定如实报告。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立即按规定报告、就诊。
3.避免聚集和外出。避免聚餐,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校内居住的学生,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外出时,科学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尽量缩短在外逗留的时间。
4.做好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5.宿舍定期清洁,并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四、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按《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流程处置和报告。
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区县教育部门接报后应立即向辖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报告;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调查核实,并向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区县政府接报后应立即向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3.学校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被污染环境、物品的消毒,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5.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学生或其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加强心理疏导。
来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