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民法》、《治安处罚法》、《消防法》、《道路交通法》等系列法律法规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全民必须自觉遵循。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轻则造成违法或导致安全事故,破坏社会和谐。重则受到法律责任追究,葬送美好前程。通过以下案例、教训和反思,我们可以看到人们法制安全意识的薄弱,亟待让大家引起高度重视,做到如履薄冰,警钟长鸣。
违反《消防法》及火灾典型事故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烟火过大,4名女生在消防队员赶到之前从6楼宿舍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火灾事故原因是,寝室学生违规使用“热得快”引发电器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
2012年5月26日晚7点40分,沙坪坝重庆大学A区9舍639寝室火灾,沙坪坝消防支队迅速赶到现场并扑灭大火。火灾原因属人走电器未断电造成。
2013年1月3日,沈阳化工大学女生三舍四楼一间寝室发生火灾,数十名消防官兵火速前往营救,成功逃生的女生多达300多人。火灾原因系用电不慎。
2014.6月12日5时25分许,重庆渝中区石油路康德27度小区一单元6-9起火。接警后,公安消防,交巡警,派出所等警力立即到现场处置并疏散周边群众。火势虽已被扑灭,但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2014年11月15日晚8时许沙坪坝大学城一所大学的宿舍楼2栋5楼学生宿舍一寝室几名同学先后外出后发生火灾,室内物品全部燃烧,楼道内能见度不到1米。火灾原因是停电后恢复供电,该寝室一名学生违规使用热水壶,由于没有拔掉电源插头,通电后过度加热引发火灾。
教训与反思:火灾事故的发生再次唤醒我们必须自觉遵守《消防法》,对防火引起足够重视。“随便用火、乱接电线、使用违章电器和大功率电器、人走不断电”等都是火险“杀手”。人人防火、处处防火、时时防火,人人有责。
违反《治安处罚法》、《刑法》等侵财案件典型案例
2010年6月,一天,南京某大学研究生李某先离开宿舍,谎称去图书馆,他估算好肖某也离开了宿舍,就偷偷回去把电脑偷走藏起来,后来被警方查破,李某被逮捕。
2012年9月18日,江夏某学院殷某潜入女生宿舍偷盗,并顺便拉扯一人挎包携包逃跑。包内有iphone4手机等物,江夏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罚款3000元。
2013年上半年,万州某高校一名女生将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偷走转移到万州城区一朋友家,经警方侦破,双双受到法律制裁。
据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西安一大学生李楠,平时喜欢酗酒。多次抢劫西安一所小学学生,共作案11起,共抢得171.5元,有2次受害者身上仅有1元,他也不放过。近日,他被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教训与反思:偷盗、抢劫、抢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是“红线”,触碰不得,侥幸不得。否则,人身污点会伴随一身,葬送自己的前程。
违反《治安处罚法》、《刑法》等人身伤害典型案例
2012年3月15日凌晨,山东省滨州技术学院发生一起严重校园暴力事件,多名学生闯入另外一名学生寝室,将寝室内几名学生打伤。打人的学生家长支付上万元医药费,同时凶手被警方拘留。
2013年4月16日晚上9点多,南航金城学院大三学生袁某在宿舍里玩电脑游戏,未能给回来的同学蒋某开门,两人发生口角打斗,袁某拿起桌上一把匕首刺向蒋某,蒋某最终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2014.2.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袁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赔偿死者家属3.2万元。
2014.10.11晨1点40分,北京首钢工学院男生宿舍内,3名即将毕业的大三学生起冲突, 1名男生持刀扎死2名同学。据死者林某的同学介绍,是因头天上午,1000米体测时,疑犯将死者王某碰伤。当天夜里,死者王某和林某喝完酒回到宿舍,到疑犯的房间内“想跟他谈谈,要对方道个歉”。随后3人发生冲突,疑犯从宿舍内拿出水果刀扎死2人。疑犯被刑拘,将公诉后判刑。
教训与反思: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事从口出,祸从手出,都是过激反映。所以,凡事要忍让,三思而后行,不能斗气。要冷静、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
违反《道路交通法》等典型交通
事故案例
2011年,万州某高校曾发生过2起车祸,一起为横穿马路造成重伤;另一名在公路上被车辆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5月30日,重庆交大1名学生在校外搭黑车因车祸死亡。同日,涪陵长江师范学院1名学生回家搭黑车因车祸死亡;5月31日,重庆交大双湖校区1名学生在外骑自行车被货车碾过抢救无效死亡。
2014年3月5日, 一名刚从中原工学院毕业的刘艳杰,在郑州第一天上班后下班时,搭乘“黑摩的”,凶手途中萌生歹意,用暴力手段将刘艳杰强行拉到他的住处,施暴后将其杀害,并在用砖块垒砌的锅灶内毁尸灭迹;今年8月9日:20岁女大学生高渝在重庆“搭错车”,不幸遇害;8月21日,22岁的女大学生小金在济南搭乘黑车被黑车司机绑架、囚禁4天,并惨遭殴打、性虐。
教训与反思:不遵守交通规则,我行我素,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乘座摩的、黑车、农用车和“三无”车辆,都是引发惨剧的导火索。
《食品卫生安全法》典型食物中毒案例
2012年9月14日早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因为部分学生和民工食用了一个地摊食店的油条、烧饼、麻团发生食物中毒,导致42人死亡,300多人中毒。
2013年6月1日,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合川校区7名学生因吃地摊食物发生中毒。
2013年12月29日晚9点过,綦江区文龙街道堰岗村李进伟家,在綦江县工作的陈文南等人受邀来到老李家与李进伟、李进成坐在一桌进餐。酒席下半场,酒劲上头,陈文南开始显醉态,被扶到卧室休息。次日凌晨1点左右,发现陈醉得厉害,说话含糊,吐了一地,主人赶紧清理了陈文南的呕吐物。凌晨4点左右,发现陈文南情况不好,面色苍白,呼吸困难。李进伟等人将陈文南背到公路边,并拨打120急救电话。120医生到达后,诊断陈文南已死亡。后来双方家属对簿公堂。法院判决,死者陈文南丧葬费、死亡赔偿金、鉴定费、误工费等共计19.19万元。李进伟承担25%的赔偿责任,李进成因赔劝承担5%的赔偿责任,分别赔偿死者父母47978元和9595元。
教训与反思:食物入口,非同小可。不要拿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去赌注。所以,注意饮食卫生,选择正规、合格的餐饮。朋友聚会不酗酒、不劝酒,呵护健康,合理避责。
计算机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典型案件
2013年5月份,重庆某技术学院在读大学生谭某在网上找到一个专门替人删帖的聊天群,会同另外两人专门删除有负面影响的帖子,删一条网帖,收费400至800元。谭某从事网络有偿删帖时,以为自己是勤工俭学,并没有认识到是犯罪,直到2013年9月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玄武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学生谭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3年上半年,万州某高校一学生在校期间因浏览并参与维护一黄色网站,轮流担任版主被江苏省南通市警方拘捕带走。
2013年9月12日6时17分,甘肃张家川县张川镇发生一起意外死亡案件。9月14日、15日,网民“骚年少玩杜蕾斯”、“辉哥”就高某意外死亡先后多次编造虚假信息质疑高某死因,并发布“必须得游行了!”等煽动性言论。其编造的虚假信息被大量转发,引发一些群众被误导参与聚集。经公安机关调查,网名为“骚年少玩杜蕾斯”、“辉哥”的杨某,是张家川县某中学初三学生,今年16岁。9月17日,张家川县公安局对杨某依法进行传唤讯问,当日,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刑事拘留。
教训与反思: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必须依法上网、合法上网。如果我们互联网上发表不当言论、制造谣言、传播或转贴不实信息或有害信息,都可能违法犯罪。
涉及宗教邪教恐怖法律法规典型案例
2011年11月间,新疆被告人艾合太木·合力多次通过非法网站浏览、下载载有宣扬宗教狂热、鼓吹“圣战”、“迁徙”、煽动民族仇恨内容的音(视)频文件及电子书,并于2012年10月间多次将下载的内容上传至豆丁网,有意供他人浏览、下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判处艾合太木·合力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12年11月的一天夜里,河南省息县正沿街张某在息县政府路广场散步,遇到一名40多岁的男子,在其诱骗下私地帮助发放《老天爷真的下了凡》、《神主宰着全人类的命运》等宣传册、宣传单以及电子版资料,被息县公安局巡防队员抓获,经查为“全能神”资料。经息县法院判决,张某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教训与反思:宗教自由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邪教本质是反党反政府反人类反社会。所以要高度警惕社会上利用培训、讲座、活动、散发资料、赞助等可能进行秘密宣传、渗透。要做到小心辨别,做到不听、不信、不传。
意外事故典型案例
2008年12月16上午,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学发生学生踩踏事故。当天中午12点左右,歌咏比赛结束,同学们搬着凳子返回教室。由于跑得快的学生急着下楼吃饭,而还没上楼的学生又急着回教室还凳子,下楼的学生和上楼的学生在综合教学楼一楼楼梯口相遇发生拥挤,不少学生倒地,被踩踏受伤。
2012年6月23日11时,广西北海合浦县发生一起致3死1伤的雷击事件。当天中午11时,合浦县西场镇一名林屋村村委居民和三名那隆村村委居民在农塘作业时被雷击中,造成3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
2012年12月20日六点半左右,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集美分校,一女学生在操场跑步时突然晕倒,呼吸心跳骤停。据称,该女生近日很少吃饭,只吃零食,可能想减肥又经常运动。
2013年5月13日,重庆邮电学院1名学生在家误食农药死亡; 5月20日,重庆人文科技学院1名学生参加升旗仪式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3月19日,上海人小芳(化名)系硕士毕业生。她通过百合网结识了三星级“诚信会员”蒋海峰,后被骗走10余万元,还为对方怀孕生子,但后来发现这位自称“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的蒋海峰竟是已婚农民。
2013年5月10日重庆科技学院一女生溺水死亡;5月13日,重庆工业职业学院1名学生晚饭后到石门大桥下江中游泳溺水死亡;6月16日,重庆工商大学融资学院几名学生到嘉陵江游泳失踪。
教训与反思:1、禁止学生下江、河、湖、塘、海等水域游泳,但“侥幸心理”的存在往往会上演一幕幕悲剧,值得深思。 2、警句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对任何事情都要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有病及时治疗,不能麻痹大意,不能让小患酿成大事。3、学校作为学生的聚集场所,学生应该时刻注意安全,不拥挤,否则吃亏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