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渝教办〔2014〕12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和重庆市教委的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清单事项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南官方网站(中国)信息公开网(网址:/xxgk/)查阅或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江南官方网站(中国)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邮编:404155,联系电话:02358800267,传真:02358800558,电子邮箱:office267@163.com)。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2018-2019学年度,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以及市教委的相关要求,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学院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目录及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不断推进民主办学,促进依法治校。
学院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移动通信技术、新媒体平台技术优势,主动拓宽信息覆盖面,构建以网站集群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以宣传栏等校园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QQ群等新媒体公众平台为辅助的信息公开体系,同时,借助学院各类会议以及文件下发,及时广泛传达学院的新发展、新变化及学院的重要工作、重大决策,实现校务公开、政务公开。今年,继续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经费30000元。2018-2019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数量。2018-2019学年,我院通过学院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75条,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8条,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推文161条,微博发布451条,院长信箱公开回复师生信件15封。编辑印发党委文件86条,行政文件186条,会议纪要86份。召开记者见面会10次。中央和地方各类媒体有关学院报道70余次。
(二)公开形式。
1.网络媒介。学院官方网站、学院新闻网、信息公开专栏、二级机构网站、OA办公系统、微博、微信、广播、电子邮件、短信群发系统及各类QQ群等。
2.工作会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党代会、教代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座谈会、新闻发布会,以及其他各类专题工作会议等。
3.各类公文。通过校园OA办公平台发布各种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纪要等。
4.其它形式。书记信箱、院长信箱、举报电话、意见箱、宣传橱窗、公告栏、统计报表、电子显示屏,以及信访、公示等。
三、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2018-2019学年,学院主动公开《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20条,见附2。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2019学年我院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件,我院至今凡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事项历年均未收费。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8-2019学年我院未收到本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负面评价。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2019学年,我院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提高师生对信息公开的认识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全校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以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热点、公众需求等信息公开为重点,联系工作实际,完善信息工作的机制体制,整体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力度。
2.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依托学院站群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构建功能齐全、视觉新颖的信息公开专门网站;继续加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做好面向学生、校友和公众的信息公开。在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招生、财务、采购、基建、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做到重点领域重点监督,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3.畅通渠道,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定期对各部门信息检查和评价。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工作,根据公众评议结果,不断改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2019学年,我院没有其它需要向社会报告的事项。
今后,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教委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入开展。
2019年10月29日
江南官方网站(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