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落实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将学院2021届在校应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学校初审通过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完毕后,将提交上级部门进行审核,最终结果以上级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一、公示期
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7日(六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
地点:农林楼一楼102室学生处办公室
电话:023-58800256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学生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