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方网站(中国)关于印发《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机构:
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学校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安发〔2020〕60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现将学院制定的《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南官方网站(中国)
2020年11月30日
江南官方网站(中国)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院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和年末岁尾校园消防安全,全力维护学院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安发〔2020〕6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聚集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确治理。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处,负责今冬明春学校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沟通联络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人员密集场所严防严控措施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对学校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学校要指导、督促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重点围绕容易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易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学校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管理人及其职责,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二)深入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在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检查的基础上,在元旦前、寒假前、春季开学前分别开展一次专项、拉网式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和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分别开展一次有针对性、有预见性的分析研判。要突出抓实两个重点:一是针对各食堂、各保管室、各学生公寓、各职工宿舍、各实习实训场所、图书馆、实习工厂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责任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至少每周一次火灾隐患检查,至少每半月一次的联合督查,要责成岗位责任人开展每天巡查,对检查和巡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彻底整改。二是重查、重治本部门所管辖区域的特别危险点和风险源,特别是用电、用气、用火、用油是否存在隐患问题和违规行为;危化药品保管、易燃易爆等特种设备是否执行安全规范规程、防范措施是否严密;食堂、超市、图书馆、书库等是否存在火灾隐患,风险管控措施和责任是否有效落实。三是要切实抓好清理整治危险场所违规住人、楼道阳台违规传堆放、通道出口停放电动车、消防通道堵塞等“四清”工作。凡是存在以上风险问题的都必须立即进行整治,不得拖延。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够自行整改或通过联系相关部门协助即可整改的,必须及时实施整改。重大隐患需要专项投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和立项提交学院研究,确保年底前全部整改销号。
(三)持续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针对教学楼、公寓、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学校消防应急通道,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和检查维护,对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整改。
2.学院统一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标识,实现标志化、标牌化、规范化管理。完善管理维护长效机制,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够及时逃生、灭火救援能够顺利实施。
3.学校将联合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冬春期间,学校将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确不能及时清理的,要列入学校重点督办事项。
(四)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
1.学校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持续开展以“三清三查”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学校周边、老旧楼栋违规住人排查整治,整治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清退一批违规住宿人员、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人员。
2.学校将发动2020级消防志愿者、校内各楼栋楼长参与到消防安全活动中来,上门指导帮助校内住户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宣讲安全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等常识,提高校内住户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严格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和措施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风险的综合防控工作。
1.深入推进火灾防控层层责任和任务分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层层传递和压实责任。
2.健全和落实火灾防范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严格落实重点部位火灾防范每日巡查和定期检查制度。
3.认真做好节假前后和敏感节点的防火安全,落实对火灾风险点的重点防范,对重大风险点要安排专人监控。同时,要根据部门职能和责任,强化“六个一”措施(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1份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维护保养1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1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1次油烟道、集中培训1次员工),提升消防“四个能力”。
4.认真检查所辖区域内的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疏散标志、疏散引导箱等设施器材是否足够、正常、完好,并提出信息反馈。安全处要分批次组织灭火器更换,针对重点部位和场所,添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
5.认真做好层层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的记录和台账。
(六)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将召开全国“两会”、全市“两会”、英才大会等重要会议,也将迎来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重大安保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决实现不发生较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平安夜、圣诞夜、元旦节、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分头开展好所辖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届时,学院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消防检查和消防安全督导督查,加强校园巡查看护,确保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七)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1.学校将联合住建、电力等部门加强学校新建项目中电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
2.学校严禁在冬季违规使用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和冬季明火取暖等行为,避免师生因违规取暖导致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3.基建后勤处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届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学校进行进一步电气防火检测。
(八)做好应急灭火及应急救援准备
学院将牵头各二级学院、各安全重点部门根据实际组建5-6支应急灭火、疏散引导的应急小分队,随时准备好应急灭火救援装备,确保应急响应及时,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安全疏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推选等工作。
(九)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并在“元旦”前、寒假前、春季开学前,分别安排部门教职工组织开展一次培训学习,分别安排各班级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与,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教职员工“一懂三会”、“四个能力”教育活动。各班级要充分利用周前会、微信群、QQ群等载体加强警示教育提醒,各辅导员要加大对寝室安全用电的宣传和督查力度,不断提升师生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2.学院将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座、分部门、分班级的消防知识专题学习培训等活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和演练活动,确保宣传教育效果。
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建立消防安全“吹哨人”制度,畅通96119热线,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院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0年12月8日前)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学习本方案,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3月25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方案及目标任务,分头组织开展消防隐患的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消防主题宣传教育,自查和完善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做好灭火救援应急准备。
(三)总结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总结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材料。学院汇总后上报市教委。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本部门火灾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工作标准,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既要认真抓好本方案明确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六项“规定动作”,还要结合实际丰富“自选动作”,确保增强火灾防控工作实效。
(三)压实责任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坚决克服麻痹、应付的侥幸心理,绝不能只传达、不布置,只布置、不检查、不督促。学院将此次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稳定工作年底考核。同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排查不深入、隐患不整改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畅通信息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随时保持信息畅通,有事报事,急事急报。同时,在2020年12月20日前、2021年1月20日前、2021年3月20日前,分别将《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表》(附后)电子档和纸质材料送安全处备查,并汇总上报市教委。
江南官方网站(中国)2020年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表
报送部门(盖章):
排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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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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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 控 工 作 情 况 |
火灾隐患排查情况 |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
火灾风险分析研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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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隐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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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12月20日前、2021年1月20日前、2021年3月20日前分别送电子档和纸质材料到安全处。
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