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方网站(中国)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第三党支部关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09 发布者: 访问次数: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经2021年10月08日,经济管理学院第三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报请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审核,拟同意王薛等20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王薛等20名同志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

序号

专业班级

姓名

性别

民族

1

会计

2020级

1班

王薛

汉族

2

会计

2020级

1班

廖志慧

布依族

3

会计

2020级

1班

姜钰红

汉族

4

会计

2020级

2班

米秀兰

彝族

5

会计

2020级

2班

林欣瑶

汉族

6

会计

2020级

2班

吴瑞

汉族

7

会计

2020级

3班

许成香

汉族

8

会计

2020级

3班

彭倩

汉族

9

会计

2020级

4班

周彦宏

汉族

10

会计

2020级

4班

王小月

汉族

11

会计

2020级

4班

吕敏

土家族

12

会计

2020级

5班

杨思琪

汉族

13

会计

2020级

5班

向水兰

土家族

14

会计

2020级

6班

李荣美

汉族

15

会计

2020级

6班

石明霞

土家族

16

会计

2020级

6班

程雪洋

汉族

17

会计

2020级

7班

罗城

汉族

18

会计

2020级

7班

漆佳鑫

汉族

19

会计

2020级

7班

陈凤

汉族

20

会计

2020级

7班

雷倩

汉族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3日

三、受理意见部门

党委组织统战部电话:58800189

电子邮箱:189zrc@163.com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电话:58800389

电子邮箱:76744882@qq.com

经济管理学院第三党支部电话:58220783

电子邮箱:76424150@qq.com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如果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来访的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情况。

(二)反映意见要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

受理部门在收到影响其组织发展的意见后,将进行认真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由党支部研究决定是否报学校党委备案。

中共江南官方网站(中国)经济管理学院第三党支部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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