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经济管理学院第一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确定,报请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审核,拟同意确定宋航等6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宋航等6名同学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
专业班级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2020级 |
市场营销 |
1班 |
宋航 |
女 |
汉族 |
2020级 |
市场营销 |
2班 |
杨芬琪 |
女 |
土家族 |
2020级 |
市场营销 |
2班 |
李雨欣 |
女 |
汉族 |
2020级 |
市场营销 |
2班 |
李敏华 |
女 |
汉族 |
2020级 |
移动商务 |
1班 |
王慧君 |
女 |
汉族 |
2020级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1班 |
李晓香 |
女 |
汉族 |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3日
三、受理意见部门
党委组织部电话:58800189
电子邮箱:189zrc@163.com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电话:58800389
电子邮箱:76744882@qq.com
经济管理学院第一党支部电话:58220783
电子邮箱:364416296@qq.com
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如果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积极分子条件,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来访的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情况。
(二)反映意见要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
受理部门在收到意见后,将进行认真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由党支部研究决定是否报学校党委备案。
中共江南官方网站(中国)经济管理学院第一党支部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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