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4 发布者: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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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党总支:

进一步严格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是增强毕业生党员组织观念、全面推动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目前,2018届学生即将办理毕业手续。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所有毕业生党员原则上必须把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出至目的地党组织,以避免出现党员因“三不”(即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而自动脱党。

(二)各教学系党组织要认真清点整理毕业生党员档案,确保党员档案完整,每份档案栏目填写完整规范。整理完毕后注意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特别注意避免错装档案、档案不完整等情况。

(三)各教学系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清理掌握毕业生党员名单,对照毕业生党员名单发放《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附件1)。着力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特别是加强党员身份、党性宗旨教育。提醒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后,应及时到目的地党组织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在转入党组织继续履行党员权利义务,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毕业生党员是预备党员的,要及时向转入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四)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基层党组织。毕业时暂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接至党员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

(五)根据实际,毕业生党员考取专升本后,可延缓至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六)根据中央规定,党员组织关系未彻底办理完结之前,党员仍隶属于原党组织。(即转至重庆市内的党员组织关系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对方党组织未接收以前或转至重庆市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未发回以前,党员组织关系仍属于各教学系党组织)

二、基本程序

(一)组织关系转出至重庆市内

1.学生党员本人确定组织关系转出目的地党组织具体名称后到所在系党总支统一登记。(注意:转出目的地党组织必须具体到党支部一级。)

2.教学系党总支将党员档案转交党员本人,并提醒学生在30天内携带党员档案到目的地党组织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注意:转交党员档案时注意签字核对,妥善留存有关登记材料。)

3.各党总支指派专人在重庆市12371党建信息平台关系转接功能模块中直接进行操作。

注意:在进行转接操作之前,应注意审核党员在12371平台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是否完善,特别要注意审核缴费记录是否为最近日期,否则将被对方党组织退办。如需更改缴费记录,可在党费功能模块中进行更改。

4.各党总支在12371平台确认提交后,学校12371平台管理员将进行审核办理。

(二)组织关系转出至重庆市外

1.学生党员本人确定组织关系转出目的地党组织具体名称后到在系党总支统一登记,总支开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注意: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市外,既要确定目的地党组织所属的市或者县,又要确定目的地党组织所在的具体单位名称或村、街道、社区等。)

2.教学系党总支将党员档案转交党员本人,并提醒学生在90天内携带党员档案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目的地党组织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注意:转交党员档案时应当签字核对,妥善留存有关登记材料。)

3.毕业生党员本人持《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到党委组织统战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意提醒党员本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遗失,如党员发现目的党组织错误或超过介绍信有效期,可凭原《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联系组织统战部换开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转出市外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学校12371平台管理员统一审核办理。

三、加强督查考核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各教学系党总支一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落实专人完成。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请于75日(星期五)前发组织统战部。

(二)党委组织统战部将于下学期开学第三周对个教学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情况进行清理,对清理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1.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2.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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