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2021年高职扩招任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认定
1.退役军人:按《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2011〕608号)规定,退出现役且具有我市户籍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具体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为准。
2.下岗失业人员:具有我市户籍并在人力社保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具体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为准。
3.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具体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为准。
4.高素质农民:年龄在18—60岁之间,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持有《新型职业农民》或《高素质农民》证书,长期从事农业生产,主要收入来源于农业生产和相关联收入的人员。具体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为准。
5.企业员工参加我市高职扩招,须为在我市累计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与市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市内和市外户籍在职员工。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提供报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情况信息;市医保局负责提供报名人员医疗保险参保情况信息。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类别、专业间调剂。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报名地点:江南官方网站(中国)招生就业处(行政楼107)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身份类别。
五、资格审核:
报名参加我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由我院初审,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所有考生资格均以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结果为准。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有关要求执行。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邮编:404155)
招生部门:江南官方网站(中国)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58800223 58800634
招生网址:/d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