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创新研究群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科技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快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创新研究群体,按照《重庆市高等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重庆市高校创新研究群体(以下简称创新研究群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新研究群体各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重庆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科技前沿热点问题,聚焦重大原创性、关键核心技术、交叉学科创新等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和技术实现路线。
(二)创新研究群体一般应以市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创新平台为依托,能承担国家、我市重大科技任务,研究群体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三)创新研究群体应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规模一般在8人以上、不超过15人,其中负责人1人、研究骨干3-5人,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合理的专业和年龄结构以及良好的合作机制;负责人应是创新研究群体的实际牵头人,是依托高校的全职在岗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未满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骨干应获博士学位或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未满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不少于2人。
(四) 创新研究群体所在单位有良好的支撑环境,负责人和研究骨干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保证资助期限内每年在依托高校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作为负责人或者成员申报创新研究群体不得超过1个;资助期内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计划;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和重庆高校创新团队计划等资助的团队负责人不再作为负责人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名额及实施周期
创新研究群体实行限额申报,根据各高校科研力量、学科领域、专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等因素分配申报名额(见附件1)。本计划实施周期为3年。
三、申报领域、优先支持范围及经费投入
(一)申报领域
创新研究群体按照1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生命科学与医学、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前沿与交叉。
(二)优先支持范围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支持:
1.与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等重要战略规划有关的;
2.助推我市“八项行动计划”和“三大攻坚战”顺利实施的;
3.有助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
(三)经费投入
获批的重庆市高校创新研究群体的经费以学校投入为主。部属高校、军队院校经费全部由学校自筹;市属高校市级财政在学校投入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个群体50万元的经费支持。
四、遴选程序
(一)学校申报
各高校组织校内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市高校创新研究群体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对创新研究群体申报条件和经初审后拟推荐申报群体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委。
(二)形式审查
市教委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
(三)专家评议
市教委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研究群体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具体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四)综合审定
市教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资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入选资助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根据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申报领域,精心挑选,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各高校要承诺为创新研究群体围绕相关重要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提供场地设施等保障,落实配套及所需自筹资助经费。
(二)各创新研究群体要聚焦重大原创性、关键核心技术、交叉学科等开展研究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将追回市财政支持资金,考核优秀的将给予滚动支持。
(三)申报书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不超过100个页码,一式九份,用A4纸双面印制,加盖公章后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市教委科技处,电子版由依托高校统一发送到cqjw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如果申报材料有涉密内容,请务必在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将涉密内容进行脱密处理。各高校要加强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等进行审核,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的将取消申报资格,群体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本计划。
联系人及电话:王洒,63633551;彭迎春,63862091。
附件:1.重庆市高校创新研究群体申报名额分配表
2.重庆市高校创新研究群体申报书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
重庆市高校创新研究群体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 校 |
申报数(项) |
1 |
重庆大学 |
4 |
2 |
西南大学 |
4 |
3 |
西南政法大学 |
1 |
4 |
重庆医科大学 |
3 |
5 |
重庆师范大学 |
3 |
6 |
重庆邮电大学 |
3 |
7 |
重庆交通大学 |
3 |
8 |
重庆工商大学 |
3 |
9 |
四川外国语大学 |
1 |
10 |
四川美术学院 |
1 |
11 |
重庆理工大学 |
3 |
12 |
重庆三峡学院 |
2 |
13 |
重庆文理学院 |
2 |
14 |
长江师范学院 |
2 |
15 |
重庆科技学院 |
2 |
16 |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
1 |
17 |
重庆警察学院 |
1 |
18 |
陆军军医大学 |
4 |
19 |
陆军勤务学院 |
1 |
20 |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
1 |
21 |
重庆工程学院 |
1 |
22 |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
1 |
23 |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
1 |
24 |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
1 |
25 |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
1 |
26 |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
1 |
高职院校可根据申报条件和学校实际,每校申报不超过1个。 |
附件2
重庆市高校创新研究群体
申 报 书
名 称:
群体负责人:
所 在 学 校: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申 报 日 期: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制
2020年3月
填报说明
1.编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
2.各项内容须认真填写,表内栏目不能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或“0”。封面上的各项信息须与项目基本信息一致。
3.“申报领域”包括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生命科学与医学、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前沿与交叉。每份申报书选填其中之一。
4.申报书(含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装订。附件材料主要包括:已有研究成果积累、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以及其他代表群体科研水平的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可缩印,确保申报书和支撑材料不超过100个页码)。
一、基本信息
|
名称 |
|
申报领域 |
□数理□化学化工□智能硬件□农业□能源□信息 □生命科学与医学□资源环境□材料□前沿与交叉□先进制造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职称 |
|
专业 |
|
学位 |
|
学历 |
|
所在单位及部门 |
|
电话 |
|
依托研发基地\重点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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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任务分工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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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限4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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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二、创新研究群体的构成(建议不超过4000字)
简述群体形成的背景、合作基础、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等。简述群体负责人和研究骨干,包括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学术任职等,近5年的科研情况以及所获各种人才计划的资助情况等;
表1.人员组成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所学 专业 |
最后 学位 |
任务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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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学术成绩、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议不超过5000字)
着重阐述群体负责人和研究骨干五年来所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列举创新研究群体成员的代表性成果)及其产生的科学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国内外同行中所处的水平,具备的优势和特色。
表2.承担的代表性科研项目表(含横向项目)
序号 |
课题名称 |
编号 |
负责人 |
起止时间 |
经费(万元) |
类别 |
|
|
|
|
|
|
|
注:请依次以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横向项目为序填写,并在类别栏中注明项目具体类型,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负责人不是本研究群体人员的不填报。
表3.发表的代表性论文
序号 |
作者 |
年份 |
论文名称 |
期刊名称 |
卷(期)页 |
收录 情况 |
引用 次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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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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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只填报本研究群体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的论文成果。
表4.出版的代表性专著清单
注:只填报本研究群体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的专著成果。
表5.授权发明专利
序号 |
发明人 |
年份 |
专利名称 |
授权专利号 |
授权国家 |
转让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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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只填报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专利。
表6.科研获奖情况清单
序号 |
获奖项目名称 |
获奖 等级 |
获奖级别 |
获奖时间 |
排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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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获奖等级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获奖级别为国家、省部级或学会/行业奖励。
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建议不超过4000字)
群体未来的研究方向和目标、研究内容,着重阐述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五、已具备的研究基础、工作条件
研究基础包括和本项目相关的工作积累;工作条件包括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及拟解决的途径。
六、年度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
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代表性科研成果,代表性科研成果要侧重创新质量。
七、经费概算(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概算 |
经费支出概算 |
科目 |
概算数 |
序号 |
科目 |
概算数 |
其中:市教委经费 |
1 |
学校投入 |
|
一、直接费用 |
|
|
2 |
其他投入(须注明来源) |
|
1 |
设备费 |
|
|
3 |
申请市教委支持 |
|
2 |
材料费 |
|
|
3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
|
|
|
|
4 |
燃料动力费 |
|
|
|
|
|
5 |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
|
|
|
|
6 |
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费 |
|
|
|
|
|
7 |
劳务费 |
|
|
|
|
|
8 |
专家咨询费 |
|
|
|
|
|
9 |
其他支出 |
|
|
|
|
|
二、间接费用 |
|
|
|
|
|
1 |
管理费 |
|
|
|
|
|
2 |
绩效支出 |
|
|
来源合计 |
|
支出合计 |
|
|
注:财政经费支出概算科目请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31号)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八、所在高等学校的推荐意见
明确是否同意申报,阐明创新研究群体资助经费的承诺及对所需人力、物质、工作条件保障等。 (签章) 年 月 日 |
九、专家意见
十、市教委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