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技学院为了进一步规范课程补考与重修的管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我院实际,现将有关安排如下。
一.课程补考
(一)补考对象
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及期末考试申请缓考的同学(缓考流程详见缓考申请表)。
(二)补考时间
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正常考试后下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补考成绩评定
1.考试课由原任课老师统一改卷上成绩,然后将考卷、成绩登记表(附件1)交予教学科。
2.考查课在补考时间内自行联系原任课老师考查,并由老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考成绩表及考查材料。
3.考试中发生作弊、违纪或旷考情况,学生成绩记为零分。
(四)考务安排
教学科统一安排补考考务,包括监考等相关事宜。
(五)其他
1.学生每门课程只有一次补考机会。由于任何原因没有参加当次补考的、补考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参加课程重修。
2.在期末考试发现的作弊者直接重修,无补考机会,并按照作弊相关规定处理。
二.课程重修
(一)重修对象
在校生与毕业后两年内往届毕业生。
(二)重修方式
期末考试及补考均未及格则默认重修,根据课余时间自行随堂上课,经填写重修考试报名表(附件2)后直接参加重修考试,报名时,必须提交自学或旁听学习笔记(A4纸大小本子,由学习委员收集,非在校生拍照收集),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三)重修考试时间
仅在与初修课程学期一致时安排(例如:在大一第一学期挂科,重修考试只能在以后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参加),一般安排在正常期末考试结束后的两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重修成绩评定
1.考试课改卷由原任课老师完成,然后需将考卷、成绩登记表(见附件1)交予教学科,最后由教学科统一上成绩。
2.考查课在重修考试时间内自行联系原任课老师考查,并由老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考成绩表及考查材料。
3.考试中发生作弊、违纪或旷考情况,学生成绩记为零分,并按照作弊相关规定处理。
(五)考务安排
教学科统一安排重修考务,包括监考等相关事宜。
三.注意事项
1.补考或重修须在通知时间内提交报名表方可参加,且报名表内信息准确无误,若信息有误,则报名无效。
2.补考或重修考试仅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过期提交的成绩登记表教学科不予接收。
3.重修笔记须确认笔迹,如发现有作假行为,取消该课程以后所有重修考试资格。
动物科技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附件:
附件1:补考、重修成绩登记表
附件2:补考、重修考试报名表
附件3:缓考申请表